青岛地铁15号线天山一路至天山二路TBM右线区间顺利贯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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青岛地铁15号线天山一路至天山二路TBM右线区间顺利贯通齐鲁网·闪电新闻5月22日讯 5月22日,泰安市政府新闻办召开2025年泰安市高中段招生(zhāoshēng)录取(lùqǔ)政策新闻发布会(fābùhuì),泰安市委教育工委常务副书记,市教育局党组书记、局长、二级巡视员鞠允平(jūyǔnpíng)通报了高中段招生录取有关政策。
第一部分 高中段学校招生录取实施意见(yìjiàn)
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,深入(shēnrù)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(èrshídà)精神和全国全省全市教育大会精神,着眼(zhuóyǎn)普通高中与中等职业教育协调发展,扩大(kuòdà)普通高中招生(zhāoshēng)规模,有序增加(zēngjiā)优质高中学位资源,推进职普融通。稳步推进招生制度改革,继续实行一考多取,引导学校深入发展素质教育,全面促进教育高质量发展。鼓励高中学校特色多样发展,逐步扩大办学自主权。坚持公开、公正、公平,实施“阳光招生”,严格程序,规范操作,确保招生录取工作(gōngzuò)顺利进行。
2025年全市高中段(duàn)学校计划(jìhuà)招生(shēng)54000人(rén),其中普通高中37910人(不含西藏生计划)、职业学校16090人。普通高中招生计划详见(xiángjiàn)附件1、2、3、4,各职业学校招生计划另行发布,并在“泰安市初中学业水平考试与高中段学校招生管理平台”(以下简称“平台”)公布。
1.公办普通高中(gāozhōng)招生(shēng)计划由自主招生、艺体特长生、指标生、统招生、综合(zōnghé)高中招生构成。各高中自主招生计划、综合高中招生计划单列;艺体特长生计划原则上为计划总数的5%左右;指标生计划为计划总数(不(bù)含自主招生、艺体特长生计划等)的60%;剩余计划为统招生计划。指标生计划依据各初中学校毕业生人数分配到(dào)相关(xiāngguān)初中学校。
艺体特长生各专业(专项)计划(jìhuà)另行下达。根据《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公布省级体育(tǐyù)专项特色学校名单的通知》(鲁教体字〔2019〕7号(hào))和《泰安市体育局 泰安市教育局关于公布山东省第二十六届运动会周期(2023—2026)体教融合共建市级运动队的通知》(泰体(tàitǐ)字〔2025〕16号)等(děng)精神,泰安一中等9所学校,面向全市(quánshì)招收(zhāoshōu)体育专项特长学生,招生计划(附件3)含在学校体育特长生计划中单列。
2.职业学校招生计划由职业中专、技工(jìgōng)院校及初中后高等职业教育(“3+4”对口贯通分段培养(péiyǎng)高职、五年一贯制(yíguànzhì)高职、联办五年制高职、三二连读高职)构成。
三、招生范围(fànwéi)与报考要求
1.参加(cānjiā)普通高中招生(含民办普通高中)录取(lùqǔ)的考生为2025年的应届初中毕业生,往届(wǎngjiè)初中毕业生一律不得参加普通高中招生录取。
2.按照(ànzhào)有关规定和行政区划,继续落实(luòshí)(luòshí)“公民同招”有关规定要求,持续巩固普通高中招生治理成果,落实属地招生和公民同招。民办普通高中招生工作纳入所在地教育行政部门(xíngzhèngbùmén)统一管理,招生范围应与所在地公办普通高中保持一致,并在2025年秋季(qiūjì)招生入学中继续落实同步招生。
市教育局统一(tǒngyī)公布全市各(gè)普通高中招生计划的招生范围(详见附件1、2、3、4)。
3.泰安高新区、泰山景区要按照相关县市区的(de)工作(gōngzuò)部署,组织做好初中毕业生报名考试及志愿填报等工作。
4.在市内非户籍地就读(现需回户籍地填报普通高中志愿)或在市外就读回我市参加高中招生的(de)考生,请提前做好相关(xiāngguān)工作,须在户籍地县市区(xiànshìqū)填报高中志愿,但不得报考普通高中指标生。在市内非户籍地县市区就读回户籍地县市区填报高中志愿的考生,须于5月(yuè)28日至6月2日登陆“平台(píngtái)”填报信息(注:上传户口本首页、索引页、学生户口单页等(děng)相关证明照片),户籍地县市区教育和体育局基教科(jiàokē)负责审核。
5.外来务工人员随迁(suíqiān)子女在我市接受完义务教育(yìwùjiàoyù)的,可在流入地县市区参加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和高中招生录取,与(yǔ)当地学生享受同等待遇。
6.泰安一中新老(xīnlǎo)校区继续实行(shíxíng)统一招生。新生入校后,新校区安排1557人、青年(qīngnián)路校区安排708人,具体校区分配方案由泰安一中另行发布。
7.为扩大市直高中学位资源,增设泰安英雄山中学泮河校区(原泰安三(sān)中北校(běixiào))、泰安实验(shíyàn)中学汶口校区(原泰安三中南校)、泰安十九中范镇校区(原泰安四中),校本部与增设校区实行(shíxíng)单独招生、一体化管理、一体化办学。
8.试行综合高中(gāozhōng)招生,招生范围为泰安主城区应届初中毕业生(bìyèshēng)。泰山(tàishān)中学与泰安市(tàiānshì)文化产业中专联办综合高中,录取后学籍注册在泰山中学,学生在泰安市文化产业中专就读;泰安长城(chángchéng)中学与岱岳区职业中专联办综合高中,录取后学籍注册在泰安长城中学,学生在岱岳区职业中专就读。
9.继续做好航空实验班招生工作。根据省教育厅有关通知(tōngzhī)要求,山东省(shāndōngshěng)实验中学、山东省北镇中学、山东省昌乐第一中学的空军和海军航空实验班面向(miànxiàng)全省招生,由初中学校组织学生直接到上述三所学校参加报名(bàomíng)。
1.初中后高等职业(gāoděngzhíyè)教育招生范围为参加初中学业水平考试的应届初中毕业生。根据省教育厅的有关规定,按照考试成绩划定报名资格线(xiàn),资格线以上的考生方可(fāngkě)填报志愿。
2.职业中专(zhíyèzhōngzhuān)、技工院校完成招生统一平台录取后,若有剩余计划,可面向应往届初中毕业生(bìyèshēng)以到校注册入学方式招生。
3.职业学校可根据专业特点探索开展(kāizhǎn)自主招生试点工作,自主招生试点方案经县市区教育和(hé)体育局审核同意,报市教育局备案后向(xiàng)社会公布,由县市区教育和体育局负责录取。
2025年我市(wǒshì)高中段学校招生继续实行“分数+等级”录取方式。语文、数学(shùxué)、外语、物理、化学、体育与健康(jiànkāng)为分数表达科目,道德与法治、历史、生物、地理为等级表达科目。
(一)划定报名资格(zīgé)线
全市初中学业水平(shuǐpíng)考试成绩发布后,根据招生计划、考生分数科目的成绩与特殊考生加分之和(以下简称“分数成绩”),划定各县市区(xiànshìqū)公办普通高中、综合高中、民办普通高中、各类职业学校招生的报名(bàomíng)资格线。分数成绩在报名资格线以上的考生,方可参加(cānjiā)相应(xiāngyìng)类别的录取报名。
(二(èr))普通高中录取办法
综合素质(sùzhì)评价结果为C等以上(含C等,下同),信息技术、理化生实验成绩为D等以上,音乐(yīnyuè)、美术、综合实践考查科目成绩均为“合格(hégé)”的考生,方可报考普通高中;综合素质评价须达(xūdá)B等以上,方可报考普通高中指标生。
全市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发布前,各高中学校对各类招生计划(jìhuà)提出等级(děngjí)(děngjí)科目的成绩(以下简称“等级成绩”)要求,符合等级成绩要求的考生方可参加录取报名。
等级成绩要求提出的基本办法:(1)提出某科或某几科的单科等级成绩要求。(2)提出某几科的组合等级成绩要求。(3)对(duì)不同招生类别(lèibié),先在(zài)全市范围内提出等级成绩基本要求,各招生学校在基本要求基础(jīchǔ)上,再提出具体等级要求。
3.公办普通高中录取办法(bànfǎ)
(1)自主招生。有自主招生计划的公办(gōngbàn)普通高中,须于5月30日前制定自主招生方案,明确“分数+等级”方式的报名要求、录取办法,报市(bàoshì)教育局审核同意后(hòu)组织实施,并面向社会发布。
参加自主招生(zhāoshēng)的考生须参加有关高中学校组织的自主招生报名和(hé)测试。高中学校根据自主招生方案,按照1:1比例确定拟录取名单,报教育(jiàoyù)主管部门审核,对符合录取条件者予以正式录取。
(2)指标生。道德与法治、历史、生物、地理等级(děngjí)成绩(chéngjì)基本要求为3C1D,高中学校在此基础上,再提出单科、组合等级成绩要求。
录取办法:根据指标生计划和考生(kǎoshēng)志愿,对符合指标生等级要求的考生,依据分数成绩,从高分到低分(dīfēn),依次录取,录满计划为止。当分数成绩相同时(shí),录取等级成绩高者,在进行等级科目成绩比较(bǐjiào)时,4门等级科目之间(zhījiān)可进行等级置换,即一科目降低(jiàngdī)一个(yígè)等级,另一科目可提高一个等级。如:某考生生物等级成绩为A,道德与法治等级成绩为D,当生物降低一个等级变为B后,道德与法治可提高一个等级变为C,即1A1D=1B1C。
(3)统招生。道德与(yǔ)法治、历史、生物、地理等级(děngjí)成绩的基本要求为1C2D,高中学校在此基础(cǐjīchǔ)上,再提出单科、组合等级成绩要求。
录取办法:根据统招生计划和考生志愿,对符合统招生等级(děngjí)(děngjí)(děngjí)要求的考生,依据分数,从高分到低分,依次(yīcì)录取,录满计划为止。当分数成绩(chéngjì)相同时(shí),录取等级成绩高者,在进行等级科目成绩比较时,4门(mén)等级科目之间可(kě)进行等级置换,即一科目降低一个等级,另一科目可提高一个等级。如:某考生生物等级成绩为A,道德与法治(fǎzhì)等级成绩为D,当生物降低一个等级变为B后,道德与法治可提高一个等级变为C,即1A1D=1B1C。如有剩余计划,对服从调剂且符合相应高中统招生等级成绩要求的考生,依据分数,从高分到低分,依次录取,录满计划为止。
(4)艺体特长生。报考艺体特长生的考生(kǎoshēng),须参加相应县市区或市直高中学校组织的艺体特长生专业测试,并取得合格证书;同时,道德(dàodé)与法治、历史、生物、地理等级成绩要求为(wèi)3D以上。
录取办法:根据艺体特长生招生计划和考生志愿,对符合等级、专业要求的(de)考生,首先按(àn)分数,分专业专项(或(huò)单项)按照计划1:1.5的比例投档,然后根据专业成绩,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,录满计划为止。体育特色项目按有关规定(guīdìng)录取。
4.综合高中(gāozhōng)录取办法
根据考生志愿,对道德与法治、历史、生物、地理等级成绩达到3D以上的(de)考生,依据分数,从高分到低分,依次(yīcì)录取,录满计划为止。其他事宜(shìyí)参照统招生录取办法执行。
5.民办普通高中录取(lùqǔ)办法
民办普通高中(pǔtōnggāozhōng)实行自主(zìzhǔ)招生统一平台录取,考生在“平台”填报志愿(zhìyuàn),打印志愿信息表,到所报(suǒbào)民办高中学校现场确认。招生学校登录“平台”,依据考试成绩,从高分到低分,依次录取,录满计划为止,确定录取名单,报市教育局审核。各学校均须于(yú)5月(yuè)30日前制定自主招生方案,明确“分数+等级”方式(fāngshì)的报名要求、录取办法,报经县市区、市级教育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后组织实施,并向社会发布。录取工作于7月27日前结束。
(三)职业学校录取办法(bànfǎ)
职业中专、技工院校和初中后高等职业教育的录取,根据(gēnjù)各学校招生计划,按(àn)“分数优先、遵循志愿”的原则(yuánzé),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,录满计划为止。
1.公办普通高中除自主招生(shēng)外,设(shè)指标生、艺体特长生、统招生(tǒngzhāoshēng)和综合高中四个志愿。其中指标生、艺体特长生各志愿填报1所(suǒ)学校;统招生志愿填报1所学校,以及是否服从调剂;综合高中志愿填报1所学校,以及是否服从调剂。
2.职业中专、技工院校(yuànxiào)设1个学校志愿,每所学校可(kě)填报3个专业;“3+4”对口(duìkǒu)贯通分段培养高职(gāozhí)设1个学校志愿,可填报1个专业;“3+4”对口贯通分段培养高职剩余计划和五年一贯制高职、联办五年制高职、三二连(èrlián)读高职设10个平行志愿,每所院校可填报1-2个专业。
继续实行“先出分数、后报志愿(zhìyuàn)”办法,初中学生(xuéshēng)学业水平考试分数公布后,分5次在网上填报志愿。
第一次,填报(tiánbào)“3+4”对口贯通分段培养高职志愿。
第二次,填报普通高中指标生,“3+4”对口贯通分段培养高职剩余计划,五年一贯制(yíguànzhì)高职、联办五年制高职、三二连(èrlián)读高职志愿。
第三次,填报普通高中(pǔtōnggāozhōng)统招生(tǒngzhāoshēng)志愿、艺体特长生志愿,填报综合高中志愿。
第四次,填报五年一贯制高职(gāozhí)、联办(liánbàn)五年制高职、三二连读高职剩余计划,民办普通高中志愿。
第五次,填报中职学校、技工院校(yuànxiào)志愿,民办普通高中剩余计划(jìhuà)志愿。
考生登录“平台(píngtái)”,选择“初中后高职志愿填报”“普通高中志愿填报”“民办高中志愿填报”“职业中专(技工院校)志愿填报”中的一类(yīlèi),然后(ránhòu)选择相应的学校或专业。
1.各初中学校要(yào)切实做好考生(kǎoshēng)填报志愿(zhìyuàn)的组织、宣传(xuānchuán)和指导工作,让考生人人知晓填报时限和要求,认真组织学生按时、规范填报。同时,密切(mìqiè)关注考生志愿填报进展情况,对自愿放弃填报的考生,要做好详实记录、留存相关证据(如考生书面申请、短信、邮件、电话录音等)。
2.为保护广大考生的(de)切身利益,维护招生录取(lùqǔ)的公正、公平,报考(bàokǎo)普通高中且具有指标生资格的考生须填报指标生志愿,否则不得参加统招生志愿的填报和录取。
3.考生志愿(zhìyuàn)(zhìyuàn)一律由考生本人与家长商议确定,网上填报提交时系统会多次提示确认,请(qǐng)考生务必仔细核对,确保无误,一旦提交不得更改。考生及家长对所填报的志愿负全部(quánbù)责任,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干涉或代替考生填报志愿。
严禁学校组织或(huò)要求学生在“平台”设置统一密码。
4.考生(kǎoshēng)网上填报志愿(zhìyuàn)后,打印(dǎyìn)一式三份,由考生本人及监护人签字后,交初中学校两份;初中学校要组成审核小组,认真核对考生上交的志愿信息表与其网上信息是否一致,审核无误后,学校校长签字,加盖学校公章。初中学校、县市区教育和体育局基教科(jiàokē)各存一份。
5.志愿填报安排,参见(cānjiàn)《2025年泰安市高中段学校招生录取工作日程表》(附件5),以“平台”公布的(de)时间(shíjiān)为准。各初中学校要随时留意查询,及时通知考生,以免错过志愿填报时间。
6.为使考生熟悉网上志愿填报流程(liúchéng),市教育局将于6月(yuè)8日前组织考生进行模拟操作,具体事宜另行通知。
高中段学校的招生录取分(fēn)7个(gè)批次,每批次严格按照考生志愿、分数成绩(chéngjì)、等级成绩和相关要求进行,考生在某批次一经录取,即不再参加后续批次的录取。每批次集中录取完成后,通过“平台”公布录取分数线、录取人数、录取结果等信息(xìnxī)。
第一批,录取“3+4”对口贯通(guàntōng)分段培养高职考生。
第二批,录取普通高中各类自主(zìzhǔ)招生(包括体育特色项目)。
第三批,录取普通高中指标生,“3+4”对口贯通分段培养高职剩余计划,五年(wǔnián)一贯制(yíguànzhì)高职、联办五年制高职、三二连读高职考生。
第四批,录取(lùqǔ)普通高中统招生。
第五批,录取(lùqǔ)普通高中艺体特长生。录取综合高中考生。
第六批,录取五年(wǔnián)一贯制高职(gāozhí)、联办五年制高职、三二连读高职剩余计划,补录中外合作办学班剩余计划,录取报考民办普通高中的考生(kǎoshēng)。
第七批,录取报考中职学校(xuéxiào)、技工院校的考生;录取民办高中剩余(shèngyú)计划。
七、录取通知书发放及新生报到(dào)
(一)通知书(tōngzhīshū)发放。普通高中新生录取通知书由考生登录“平台”自主打印,其它(qítā)录取学校的通知书由录取学校发放。
(二)新生报(bào)到。考生(kǎoshēng)凭录取通知书和初中学业(xuéyè)水平考试准考证,按通知书规定的时间(shíjiān)到录取学校报到。各学校要提前做好新生报到注册的各项准备工作,在各自网站上公布报到流程,为新生报到提供优质、便捷的服务。
(一(yī))烈士(军人除外)子女加10分。
(二)归侨(guīqiáo)子女、华侨子女、港澳台籍学生、少数民族学生加5分。
(三)2015年12月31日前出生的(de)农村独生子女(dúshēngzǐnǚ),且现仍为独生子女的考生加5分。
(四)军人子女按《山东省<军人子女教育优待办法>实施细则(shíshīxìzé)》(鲁政联〔2012〕1号(hào))、《泰安市军人子女教育优待办法实施细则(试行)》(泰军政〔2022〕97号)有关规定,享受降分录取政策。根据《泰安市教育局关于落实消防救援人员(rényuán)优待政策的(de)通知》(泰教函(tàijiàohán)〔2018〕127号)规定,消防救援人员子女继续享受现役军人子女同等待遇(tóngděngdàiyù)。
(五(wǔ))根据公安部、教育部《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公安英烈和因公(yīngōng)牺牲伤残公安民警子女教育优待工作的(de)通知》(公政治(zhèngzhì)〔2018〕27号)精神,公安烈士子女加10分录取,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、一级至四级因公伤残公安民警子女加5分录取。
享受加分或降分录取的考生,在其语文、数学(shùxué)、外语、物理、化学(huàxué)、体育与健康6科总分基础上,按最高分项加分(或降分)一次,不重复(chóngfù)累计加分(或降分)。凡享受政策(zhèngcè)加分或降分录取的考生,所在初中毕业学校要在校内进行不少于5天的公示,接受监督。
第二部分(bùfèn) 保障措施
(一)加强组织领导(lǐngdǎo)。高中段学校招生录取工作,在市政府(shìzhèngfǔ)的领导下(xià),市、县教育行政部门根据招生学校的隶属关系具体负责(fùzé),统一录取办法、统一录取平台、统一录取时间,严格按下达的招生计划和规定的招生范围组织录取。
(二)明确职责分工。市教育(jiàoyù)局基教科负责高中段学校招生录取(lùqǔ)的(de)统筹安排(tǒngchóuānpái)及(jí)组织协调,普通高中计划编制和招生录取,“平台”维护等(děng)工作;市教育局职业与高等教育(gāoděngjiàoyù)科负责职业中专(含技工院校)的计划编制和招生录取等工作;市教育招生考试院负责初中后高等职业教育的招生录取实施工作;市体卫艺教研室负责市直(shìzhí)高中艺体特长生专业测试和招生录取等工作,负责指导各县市区艺体特长生专业测试和招生录取等工作。各县市区要参照市教育局职责分工,明确相关科室职责。
(三)严肃工作(gōngzuò)纪律。各级各学校要切实增强政策意识、大局意识和规矩意识,不折不扣地落实招生(zhāoshēng)(zhāoshēng)(zhāoshēng)录取各项规定。公办高中自主招生方案、民办高中招生简章要报教育主管部门审批或备案。严禁以任何形式提前组织(zǔzhī)招生、免试招生、超计划招生、违规(wéiguī)跨区域招生;严禁学校招生后违规办理转学;严禁公办学校参与举办的民办学校以公办学校名义招揽生源;严禁与社会(shèhuì)培训机构联合组织以选拔生源为目的的各类考试,或采用社会培训机构组织的考试结果作为(zuòwéi)招生依据;严禁以高额物质奖励、免收学费、虚假宣传等方式(fāngshì)争抢生源;严禁招收(zhāoshōu)已被(bèi)其他学校录取的学生(xuéshēng);严禁招收借读生、空挂学籍,不得为违规招收学生擅自注册学籍;严禁收取择校费(zéxiàofèi)、与招生入学挂钩的赞助费以及跨学期收取学费;严禁公布、宣传、炒作(chǎozuò)中考“状元”和升学率。要充分尊重初中毕业生的选择意愿,不得强制学生分流。要层层签订规范(guīfàn)高中段学校招生工作责任书,做到招生规范、清正廉洁。对违反规定的民办学校,依照有关规定给予减少下一年度招生计划、停止当年招生直至吊销办学许可证等处罚;对违反规定的公办学校,按照《山东省普通中小学办学基本规范》予以通报处理(chǔlǐ)、追责问责。对属地学校招生工作监管不力(bùlì)的,追究主管教育行政部门责任。
(四)加大宣传(xuānchuán)力度。高中段学校招生(zhāoshēng)录取工作政策(zhèngcè)性强(qiáng),涉及面广,群众(qúnzhòng)关注度高,社会影响力大。各级要充分利用各种宣传媒体,公开招生政策、招生计划、报考资格、志愿填报、录取办法、录取分数线、录取结果、时间安排、监督咨询和(hé)举报电话等全部信息,加大对招生政策的宣传解读力度,及时回应社会关切,解疑释惑、凝聚共识,努力营造和谐稳定的招生工作氛围。
2025年各县市公办(gōngbàn)普通高中招生计划表
2025年泰安主城区公办普通高中招生(zhāoshēng)计划表
泰安市面向(miànxiàng)全市招收体育专项特色学校
(此计划已(yǐ)包含在艺体特长生计划内)
2025年泰安市(tàiānshì)民办普通高中招生计划表
2025年高中段(duàn)学校招生录取工作日程表
注:此表所列工作进程系根据预定计划制定,仅供参考;实际工作安排将在“平台”上提前(tíqián)告知,请(qǐng)及时关注。
2025年高中段学校招生录取咨询监督电话(diànhuà)
注:普通高中招生(zhāoshēng)咨询基教科;职业中专(含技工院校(yuànxiào))招生咨询职业与高等教育(jiàoyù)科;初中后高等职业教育招生咨询招生考试院;普通高中艺体特长生招生咨询体卫艺教研室。
2025年泰安主城区普通高中(pǔtōnggāozhōng)招生咨询电话
闪电新闻记者 程志 泰安报道(bàodào)
齐鲁网·闪电新闻5月22日讯 5月22日,泰安市政府新闻办召开2025年泰安市高中段招生(zhāoshēng)录取(lùqǔ)政策新闻发布会(fābùhuì),泰安市委教育工委常务副书记,市教育局党组书记、局长、二级巡视员鞠允平(jūyǔnpíng)通报了高中段招生录取有关政策。
第一部分 高中段学校招生录取实施意见(yìjiàn)
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,深入(shēnrù)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(èrshídà)精神和全国全省全市教育大会精神,着眼(zhuóyǎn)普通高中与中等职业教育协调发展,扩大(kuòdà)普通高中招生(zhāoshēng)规模,有序增加(zēngjiā)优质高中学位资源,推进职普融通。稳步推进招生制度改革,继续实行一考多取,引导学校深入发展素质教育,全面促进教育高质量发展。鼓励高中学校特色多样发展,逐步扩大办学自主权。坚持公开、公正、公平,实施“阳光招生”,严格程序,规范操作,确保招生录取工作(gōngzuò)顺利进行。
2025年全市高中段(duàn)学校计划(jìhuà)招生(shēng)54000人(rén),其中普通高中37910人(不含西藏生计划)、职业学校16090人。普通高中招生计划详见(xiángjiàn)附件1、2、3、4,各职业学校招生计划另行发布,并在“泰安市初中学业水平考试与高中段学校招生管理平台”(以下简称“平台”)公布。
1.公办普通高中(gāozhōng)招生(shēng)计划由自主招生、艺体特长生、指标生、统招生、综合(zōnghé)高中招生构成。各高中自主招生计划、综合高中招生计划单列;艺体特长生计划原则上为计划总数的5%左右;指标生计划为计划总数(不(bù)含自主招生、艺体特长生计划等)的60%;剩余计划为统招生计划。指标生计划依据各初中学校毕业生人数分配到(dào)相关(xiāngguān)初中学校。
艺体特长生各专业(专项)计划(jìhuà)另行下达。根据《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公布省级体育(tǐyù)专项特色学校名单的通知》(鲁教体字〔2019〕7号(hào))和《泰安市体育局 泰安市教育局关于公布山东省第二十六届运动会周期(2023—2026)体教融合共建市级运动队的通知》(泰体(tàitǐ)字〔2025〕16号)等(děng)精神,泰安一中等9所学校,面向全市(quánshì)招收(zhāoshōu)体育专项特长学生,招生计划(附件3)含在学校体育特长生计划中单列。
2.职业学校招生计划由职业中专、技工(jìgōng)院校及初中后高等职业教育(“3+4”对口贯通分段培养(péiyǎng)高职、五年一贯制(yíguànzhì)高职、联办五年制高职、三二连读高职)构成。
三、招生范围(fànwéi)与报考要求
1.参加(cānjiā)普通高中招生(含民办普通高中)录取(lùqǔ)的考生为2025年的应届初中毕业生,往届(wǎngjiè)初中毕业生一律不得参加普通高中招生录取。
2.按照(ànzhào)有关规定和行政区划,继续落实(luòshí)(luòshí)“公民同招”有关规定要求,持续巩固普通高中招生治理成果,落实属地招生和公民同招。民办普通高中招生工作纳入所在地教育行政部门(xíngzhèngbùmén)统一管理,招生范围应与所在地公办普通高中保持一致,并在2025年秋季(qiūjì)招生入学中继续落实同步招生。
市教育局统一(tǒngyī)公布全市各(gè)普通高中招生计划的招生范围(详见附件1、2、3、4)。
3.泰安高新区、泰山景区要按照相关县市区的(de)工作(gōngzuò)部署,组织做好初中毕业生报名考试及志愿填报等工作。
4.在市内非户籍地就读(现需回户籍地填报普通高中志愿)或在市外就读回我市参加高中招生的(de)考生,请提前做好相关(xiāngguān)工作,须在户籍地县市区(xiànshìqū)填报高中志愿,但不得报考普通高中指标生。在市内非户籍地县市区就读回户籍地县市区填报高中志愿的考生,须于5月(yuè)28日至6月2日登陆“平台(píngtái)”填报信息(注:上传户口本首页、索引页、学生户口单页等(děng)相关证明照片),户籍地县市区教育和体育局基教科(jiàokē)负责审核。
5.外来务工人员随迁(suíqiān)子女在我市接受完义务教育(yìwùjiàoyù)的,可在流入地县市区参加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和高中招生录取,与(yǔ)当地学生享受同等待遇。
6.泰安一中新老(xīnlǎo)校区继续实行(shíxíng)统一招生。新生入校后,新校区安排1557人、青年(qīngnián)路校区安排708人,具体校区分配方案由泰安一中另行发布。
7.为扩大市直高中学位资源,增设泰安英雄山中学泮河校区(原泰安三(sān)中北校(běixiào))、泰安实验(shíyàn)中学汶口校区(原泰安三中南校)、泰安十九中范镇校区(原泰安四中),校本部与增设校区实行(shíxíng)单独招生、一体化管理、一体化办学。
8.试行综合高中(gāozhōng)招生,招生范围为泰安主城区应届初中毕业生(bìyèshēng)。泰山(tàishān)中学与泰安市(tàiānshì)文化产业中专联办综合高中,录取后学籍注册在泰山中学,学生在泰安市文化产业中专就读;泰安长城(chángchéng)中学与岱岳区职业中专联办综合高中,录取后学籍注册在泰安长城中学,学生在岱岳区职业中专就读。
9.继续做好航空实验班招生工作。根据省教育厅有关通知(tōngzhī)要求,山东省(shāndōngshěng)实验中学、山东省北镇中学、山东省昌乐第一中学的空军和海军航空实验班面向(miànxiàng)全省招生,由初中学校组织学生直接到上述三所学校参加报名(bàomíng)。
1.初中后高等职业(gāoděngzhíyè)教育招生范围为参加初中学业水平考试的应届初中毕业生。根据省教育厅的有关规定,按照考试成绩划定报名资格线(xiàn),资格线以上的考生方可(fāngkě)填报志愿。
2.职业中专(zhíyèzhōngzhuān)、技工院校完成招生统一平台录取后,若有剩余计划,可面向应往届初中毕业生(bìyèshēng)以到校注册入学方式招生。
3.职业学校可根据专业特点探索开展(kāizhǎn)自主招生试点工作,自主招生试点方案经县市区教育和(hé)体育局审核同意,报市教育局备案后向(xiàng)社会公布,由县市区教育和体育局负责录取。
2025年我市(wǒshì)高中段学校招生继续实行“分数+等级”录取方式。语文、数学(shùxué)、外语、物理、化学、体育与健康(jiànkāng)为分数表达科目,道德与法治、历史、生物、地理为等级表达科目。
(一)划定报名资格(zīgé)线
全市初中学业水平(shuǐpíng)考试成绩发布后,根据招生计划、考生分数科目的成绩与特殊考生加分之和(以下简称“分数成绩”),划定各县市区(xiànshìqū)公办普通高中、综合高中、民办普通高中、各类职业学校招生的报名(bàomíng)资格线。分数成绩在报名资格线以上的考生,方可参加(cānjiā)相应(xiāngyìng)类别的录取报名。
(二(èr))普通高中录取办法
综合素质(sùzhì)评价结果为C等以上(含C等,下同),信息技术、理化生实验成绩为D等以上,音乐(yīnyuè)、美术、综合实践考查科目成绩均为“合格(hégé)”的考生,方可报考普通高中;综合素质评价须达(xūdá)B等以上,方可报考普通高中指标生。
全市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发布前,各高中学校对各类招生计划(jìhuà)提出等级(děngjí)(děngjí)科目的成绩(以下简称“等级成绩”)要求,符合等级成绩要求的考生方可参加录取报名。
等级成绩要求提出的基本办法:(1)提出某科或某几科的单科等级成绩要求。(2)提出某几科的组合等级成绩要求。(3)对(duì)不同招生类别(lèibié),先在(zài)全市范围内提出等级成绩基本要求,各招生学校在基本要求基础(jīchǔ)上,再提出具体等级要求。
3.公办普通高中录取办法(bànfǎ)
(1)自主招生。有自主招生计划的公办(gōngbàn)普通高中,须于5月30日前制定自主招生方案,明确“分数+等级”方式的报名要求、录取办法,报市(bàoshì)教育局审核同意后(hòu)组织实施,并面向社会发布。
参加自主招生(zhāoshēng)的考生须参加有关高中学校组织的自主招生报名和(hé)测试。高中学校根据自主招生方案,按照1:1比例确定拟录取名单,报教育(jiàoyù)主管部门审核,对符合录取条件者予以正式录取。
(2)指标生。道德与法治、历史、生物、地理等级(děngjí)成绩(chéngjì)基本要求为3C1D,高中学校在此基础上,再提出单科、组合等级成绩要求。
录取办法:根据指标生计划和考生(kǎoshēng)志愿,对符合指标生等级要求的考生,依据分数成绩,从高分到低分(dīfēn),依次录取,录满计划为止。当分数成绩相同时(shí),录取等级成绩高者,在进行等级科目成绩比较(bǐjiào)时,4门等级科目之间(zhījiān)可进行等级置换,即一科目降低(jiàngdī)一个(yígè)等级,另一科目可提高一个等级。如:某考生生物等级成绩为A,道德与法治等级成绩为D,当生物降低一个等级变为B后,道德与法治可提高一个等级变为C,即1A1D=1B1C。
(3)统招生。道德与(yǔ)法治、历史、生物、地理等级(děngjí)成绩的基本要求为1C2D,高中学校在此基础(cǐjīchǔ)上,再提出单科、组合等级成绩要求。
录取办法:根据统招生计划和考生志愿,对符合统招生等级(děngjí)(děngjí)(děngjí)要求的考生,依据分数,从高分到低分,依次(yīcì)录取,录满计划为止。当分数成绩(chéngjì)相同时(shí),录取等级成绩高者,在进行等级科目成绩比较时,4门(mén)等级科目之间可(kě)进行等级置换,即一科目降低一个等级,另一科目可提高一个等级。如:某考生生物等级成绩为A,道德与法治(fǎzhì)等级成绩为D,当生物降低一个等级变为B后,道德与法治可提高一个等级变为C,即1A1D=1B1C。如有剩余计划,对服从调剂且符合相应高中统招生等级成绩要求的考生,依据分数,从高分到低分,依次录取,录满计划为止。
(4)艺体特长生。报考艺体特长生的考生(kǎoshēng),须参加相应县市区或市直高中学校组织的艺体特长生专业测试,并取得合格证书;同时,道德(dàodé)与法治、历史、生物、地理等级成绩要求为(wèi)3D以上。
录取办法:根据艺体特长生招生计划和考生志愿,对符合等级、专业要求的(de)考生,首先按(àn)分数,分专业专项(或(huò)单项)按照计划1:1.5的比例投档,然后根据专业成绩,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,录满计划为止。体育特色项目按有关规定(guīdìng)录取。
4.综合高中(gāozhōng)录取办法
根据考生志愿,对道德与法治、历史、生物、地理等级成绩达到3D以上的(de)考生,依据分数,从高分到低分,依次(yīcì)录取,录满计划为止。其他事宜(shìyí)参照统招生录取办法执行。
5.民办普通高中录取(lùqǔ)办法
民办普通高中(pǔtōnggāozhōng)实行自主(zìzhǔ)招生统一平台录取,考生在“平台”填报志愿(zhìyuàn),打印志愿信息表,到所报(suǒbào)民办高中学校现场确认。招生学校登录“平台”,依据考试成绩,从高分到低分,依次录取,录满计划为止,确定录取名单,报市教育局审核。各学校均须于(yú)5月(yuè)30日前制定自主招生方案,明确“分数+等级”方式(fāngshì)的报名要求、录取办法,报经县市区、市级教育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后组织实施,并向社会发布。录取工作于7月27日前结束。
(三)职业学校录取办法(bànfǎ)
职业中专、技工院校和初中后高等职业教育的录取,根据(gēnjù)各学校招生计划,按(àn)“分数优先、遵循志愿”的原则(yuánzé),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,录满计划为止。
1.公办普通高中除自主招生(shēng)外,设(shè)指标生、艺体特长生、统招生(tǒngzhāoshēng)和综合高中四个志愿。其中指标生、艺体特长生各志愿填报1所(suǒ)学校;统招生志愿填报1所学校,以及是否服从调剂;综合高中志愿填报1所学校,以及是否服从调剂。
2.职业中专、技工院校(yuànxiào)设1个学校志愿,每所学校可(kě)填报3个专业;“3+4”对口(duìkǒu)贯通分段培养高职(gāozhí)设1个学校志愿,可填报1个专业;“3+4”对口贯通分段培养高职剩余计划和五年一贯制高职、联办五年制高职、三二连(èrlián)读高职设10个平行志愿,每所院校可填报1-2个专业。
继续实行“先出分数、后报志愿(zhìyuàn)”办法,初中学生(xuéshēng)学业水平考试分数公布后,分5次在网上填报志愿。
第一次,填报(tiánbào)“3+4”对口贯通分段培养高职志愿。
第二次,填报普通高中指标生,“3+4”对口贯通分段培养高职剩余计划,五年一贯制(yíguànzhì)高职、联办五年制高职、三二连(èrlián)读高职志愿。
第三次,填报普通高中(pǔtōnggāozhōng)统招生(tǒngzhāoshēng)志愿、艺体特长生志愿,填报综合高中志愿。
第四次,填报五年一贯制高职(gāozhí)、联办(liánbàn)五年制高职、三二连读高职剩余计划,民办普通高中志愿。
第五次,填报中职学校、技工院校(yuànxiào)志愿,民办普通高中剩余计划(jìhuà)志愿。
考生登录“平台(píngtái)”,选择“初中后高职志愿填报”“普通高中志愿填报”“民办高中志愿填报”“职业中专(技工院校)志愿填报”中的一类(yīlèi),然后(ránhòu)选择相应的学校或专业。
1.各初中学校要(yào)切实做好考生(kǎoshēng)填报志愿(zhìyuàn)的组织、宣传(xuānchuán)和指导工作,让考生人人知晓填报时限和要求,认真组织学生按时、规范填报。同时,密切(mìqiè)关注考生志愿填报进展情况,对自愿放弃填报的考生,要做好详实记录、留存相关证据(如考生书面申请、短信、邮件、电话录音等)。
2.为保护广大考生的(de)切身利益,维护招生录取(lùqǔ)的公正、公平,报考(bàokǎo)普通高中且具有指标生资格的考生须填报指标生志愿,否则不得参加统招生志愿的填报和录取。
3.考生志愿(zhìyuàn)(zhìyuàn)一律由考生本人与家长商议确定,网上填报提交时系统会多次提示确认,请(qǐng)考生务必仔细核对,确保无误,一旦提交不得更改。考生及家长对所填报的志愿负全部(quánbù)责任,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干涉或代替考生填报志愿。
严禁学校组织或(huò)要求学生在“平台”设置统一密码。
4.考生(kǎoshēng)网上填报志愿(zhìyuàn)后,打印(dǎyìn)一式三份,由考生本人及监护人签字后,交初中学校两份;初中学校要组成审核小组,认真核对考生上交的志愿信息表与其网上信息是否一致,审核无误后,学校校长签字,加盖学校公章。初中学校、县市区教育和体育局基教科(jiàokē)各存一份。
5.志愿填报安排,参见(cānjiàn)《2025年泰安市高中段学校招生录取工作日程表》(附件5),以“平台”公布的(de)时间(shíjiān)为准。各初中学校要随时留意查询,及时通知考生,以免错过志愿填报时间。
6.为使考生熟悉网上志愿填报流程(liúchéng),市教育局将于6月(yuè)8日前组织考生进行模拟操作,具体事宜另行通知。
高中段学校的招生录取分(fēn)7个(gè)批次,每批次严格按照考生志愿、分数成绩(chéngjì)、等级成绩和相关要求进行,考生在某批次一经录取,即不再参加后续批次的录取。每批次集中录取完成后,通过“平台”公布录取分数线、录取人数、录取结果等信息(xìnxī)。
第一批,录取“3+4”对口贯通(guàntōng)分段培养高职考生。
第二批,录取普通高中各类自主(zìzhǔ)招生(包括体育特色项目)。
第三批,录取普通高中指标生,“3+4”对口贯通分段培养高职剩余计划,五年(wǔnián)一贯制(yíguànzhì)高职、联办五年制高职、三二连读高职考生。
第四批,录取(lùqǔ)普通高中统招生。
第五批,录取(lùqǔ)普通高中艺体特长生。录取综合高中考生。
第六批,录取五年(wǔnián)一贯制高职(gāozhí)、联办五年制高职、三二连读高职剩余计划,补录中外合作办学班剩余计划,录取报考民办普通高中的考生(kǎoshēng)。
第七批,录取报考中职学校(xuéxiào)、技工院校的考生;录取民办高中剩余(shèngyú)计划。
七、录取通知书发放及新生报到(dào)
(一)通知书(tōngzhīshū)发放。普通高中新生录取通知书由考生登录“平台”自主打印,其它(qítā)录取学校的通知书由录取学校发放。
(二)新生报(bào)到。考生(kǎoshēng)凭录取通知书和初中学业(xuéyè)水平考试准考证,按通知书规定的时间(shíjiān)到录取学校报到。各学校要提前做好新生报到注册的各项准备工作,在各自网站上公布报到流程,为新生报到提供优质、便捷的服务。
(一(yī))烈士(军人除外)子女加10分。
(二)归侨(guīqiáo)子女、华侨子女、港澳台籍学生、少数民族学生加5分。
(三)2015年12月31日前出生的(de)农村独生子女(dúshēngzǐnǚ),且现仍为独生子女的考生加5分。
(四)军人子女按《山东省<军人子女教育优待办法>实施细则(shíshīxìzé)》(鲁政联〔2012〕1号(hào))、《泰安市军人子女教育优待办法实施细则(试行)》(泰军政〔2022〕97号)有关规定,享受降分录取政策。根据《泰安市教育局关于落实消防救援人员(rényuán)优待政策的(de)通知》(泰教函(tàijiàohán)〔2018〕127号)规定,消防救援人员子女继续享受现役军人子女同等待遇(tóngděngdàiyù)。
(五(wǔ))根据公安部、教育部《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公安英烈和因公(yīngōng)牺牲伤残公安民警子女教育优待工作的(de)通知》(公政治(zhèngzhì)〔2018〕27号)精神,公安烈士子女加10分录取,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、一级至四级因公伤残公安民警子女加5分录取。
享受加分或降分录取的考生,在其语文、数学(shùxué)、外语、物理、化学(huàxué)、体育与健康6科总分基础上,按最高分项加分(或降分)一次,不重复(chóngfù)累计加分(或降分)。凡享受政策(zhèngcè)加分或降分录取的考生,所在初中毕业学校要在校内进行不少于5天的公示,接受监督。
第二部分(bùfèn) 保障措施
(一)加强组织领导(lǐngdǎo)。高中段学校招生录取工作,在市政府(shìzhèngfǔ)的领导下(xià),市、县教育行政部门根据招生学校的隶属关系具体负责(fùzé),统一录取办法、统一录取平台、统一录取时间,严格按下达的招生计划和规定的招生范围组织录取。
(二)明确职责分工。市教育(jiàoyù)局基教科负责高中段学校招生录取(lùqǔ)的(de)统筹安排(tǒngchóuānpái)及(jí)组织协调,普通高中计划编制和招生录取,“平台”维护等(děng)工作;市教育局职业与高等教育(gāoděngjiàoyù)科负责职业中专(含技工院校)的计划编制和招生录取等工作;市教育招生考试院负责初中后高等职业教育的招生录取实施工作;市体卫艺教研室负责市直(shìzhí)高中艺体特长生专业测试和招生录取等工作,负责指导各县市区艺体特长生专业测试和招生录取等工作。各县市区要参照市教育局职责分工,明确相关科室职责。
(三)严肃工作(gōngzuò)纪律。各级各学校要切实增强政策意识、大局意识和规矩意识,不折不扣地落实招生(zhāoshēng)(zhāoshēng)(zhāoshēng)录取各项规定。公办高中自主招生方案、民办高中招生简章要报教育主管部门审批或备案。严禁以任何形式提前组织(zǔzhī)招生、免试招生、超计划招生、违规(wéiguī)跨区域招生;严禁学校招生后违规办理转学;严禁公办学校参与举办的民办学校以公办学校名义招揽生源;严禁与社会(shèhuì)培训机构联合组织以选拔生源为目的的各类考试,或采用社会培训机构组织的考试结果作为(zuòwéi)招生依据;严禁以高额物质奖励、免收学费、虚假宣传等方式(fāngshì)争抢生源;严禁招收(zhāoshōu)已被(bèi)其他学校录取的学生(xuéshēng);严禁招收借读生、空挂学籍,不得为违规招收学生擅自注册学籍;严禁收取择校费(zéxiàofèi)、与招生入学挂钩的赞助费以及跨学期收取学费;严禁公布、宣传、炒作(chǎozuò)中考“状元”和升学率。要充分尊重初中毕业生的选择意愿,不得强制学生分流。要层层签订规范(guīfàn)高中段学校招生工作责任书,做到招生规范、清正廉洁。对违反规定的民办学校,依照有关规定给予减少下一年度招生计划、停止当年招生直至吊销办学许可证等处罚;对违反规定的公办学校,按照《山东省普通中小学办学基本规范》予以通报处理(chǔlǐ)、追责问责。对属地学校招生工作监管不力(bùlì)的,追究主管教育行政部门责任。
(四)加大宣传(xuānchuán)力度。高中段学校招生(zhāoshēng)录取工作政策(zhèngcè)性强(qiáng),涉及面广,群众(qúnzhòng)关注度高,社会影响力大。各级要充分利用各种宣传媒体,公开招生政策、招生计划、报考资格、志愿填报、录取办法、录取分数线、录取结果、时间安排、监督咨询和(hé)举报电话等全部信息,加大对招生政策的宣传解读力度,及时回应社会关切,解疑释惑、凝聚共识,努力营造和谐稳定的招生工作氛围。
2025年各县市公办(gōngbàn)普通高中招生计划表
2025年泰安主城区公办普通高中招生(zhāoshēng)计划表
泰安市面向(miànxiàng)全市招收体育专项特色学校
(此计划已(yǐ)包含在艺体特长生计划内)
2025年泰安市(tàiānshì)民办普通高中招生计划表
2025年高中段(duàn)学校招生录取工作日程表
注:此表所列工作进程系根据预定计划制定,仅供参考;实际工作安排将在“平台”上提前(tíqián)告知,请(qǐng)及时关注。
2025年高中段学校招生录取咨询监督电话(diànhuà)
注:普通高中招生(zhāoshēng)咨询基教科;职业中专(含技工院校(yuànxiào))招生咨询职业与高等教育(jiàoyù)科;初中后高等职业教育招生咨询招生考试院;普通高中艺体特长生招生咨询体卫艺教研室。
2025年泰安主城区普通高中(pǔtōnggāozhōng)招生咨询电话
闪电新闻记者 程志 泰安报道(bàodào)




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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